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|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中宁县院 > 图片头条 > 正文
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——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检察开放日暨青少年法治辩论赛活动
2026-05-26    来源:中宁县人民检察院    作者:李军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6-05-26

  为扎实开展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,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法治保护防线,5月26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和中宁县第四中学以“检爱四十载 携手向未来”为主题,联合举办检察开放日暨青少年法治辩论赛活动,以沉浸式普法、思辨式学法,为青少年送上法治“必修课”。

  零距离探秘检察蓝  沉浸式普法护成长

  活动伊始,检察人员带领同学们先后参观了法治教育基地、12309检察服务中心、未成年人办案区,通过直观场景讲解的方式向同学们介绍检察机关职能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内容,同时结合校园欺凌防范、网络安全保护、青少年自我防护等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讲,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自觉远离违法犯罪。

  “以前总觉得检察院非常高大上,就是专门抓捕‘坏人’的地方,刚刚听完几位检察官哥哥姐姐的讲解才知道,检察院也是我们未成年人的‘保护者’!”张同学参观完说道。

  唇枪舌剑辩法理  思辨明理筑防线

  在青少年法治辩论赛环节,16名同学组成正反四队,结合两起真实案例,运用所学法律知识、生活实例,围绕“未成年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利大还是弊大”“偷换便利店收款码的行为属于盗窃还是诈骗”两个贴合校园生活、司法实践的辩题展开激烈辩论。

  “偷换商家收款码,顾客自始至终都是向‘便利店主’支付货款,他们没有产生任何错误认识,也没有把钱交给行为人。真正被侵犯的是店主对货款的所有权——顾客的钱本该直接进入店主的账户,却被行为人通过秘密替换收款码的方式,悄无声息转移到自己的账户,这种‘秘密窃取他人财物’的行为,本质上是盗窃而非诈骗!”正方辩手据理力争,清晰阐述观点。

  活动最后,几位评委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,为参赛选手们的表现进行现场点评,纠正认知误区、普及法理知识,引导同学们在思辨中明是非、在讨论中学法律,并为表现优异的两支辩论队和最佳辩手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。

  创新普法新模式  护航青春向阳行

  “这种辩论式普法太有趣了,比只看书本上的法条更容易理解,也让我真正明白了违法犯罪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,有时候可能就在一念之间。”最佳辩手王同学说道。

  此次活动以“参观体验+法治辩论”的形式,让普法教育从“被动听讲”变为“主动思考”,有效提升了青少年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自觉性。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,常态化开展检校共建普法活动,以多样化、接地气的普法形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,筑牢县域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。

【作者】:李军
【来源】:中宁县人民检察院